2020年交通法规新规定_2020年交通法规新规定的电动车与汽车
2020年交通法规新规定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重要的话题,需要深入研究和思考。我将尽力为您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建议。
1.2020年九月新规:客运班车中途可下客和最新规定
2.2020新郑单双号限行新规定限行时间及范围
3.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0修订)
4.2020新规限速40多少算超速
5.2020年,这些汽车新政策将影响你!
2020年九月新规:客运班车中途可下客和最新规定
今天是八月的最后一天了,面对即将到来的九月,大家有什么期待呢?九月可是也有着一些新的规定的,比如这个对于客运班车的规定,我们这就来了解一下这个中途可以去下车到底是怎么对大家规定的啊!九月新规:客运班车中途可下客《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为解决旅客就近上下车需求问题,《规定》放松中途下客管制:允许客运班车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限制措施的前提下,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的市县城区沿途下客(重大活动期间,客运班车应当按照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定的配客站点上下旅客)。
最新规定新版《客规》重要变化
此次《客规》修订,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要求,调整了客运许可层级。同时,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减少了许可管理事项,并增加了规范定制客运发展、强化安全监管等内容。
一、优化客运许可。取消许可条件中的车辆客位数要求,由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自行决定客车车型;
将“途经路线”由许可事项改为备案事项,放开日发班次上限,允许在不低于车辆类型等级前提下调配车辆,释放经营者经营自主权;
将“客运班线经营及包车客运许可原则上应当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实施”调整为“客运班线经营可以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实施”。
二、简化客运经营许可材料。明确客运站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相对人申请程序,缩短许可时限,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对于可通过部门共享、内部核查获取的信息及企业章程等无直接关联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将客运经营许可中的站点方案和聘用驾驶员调整为承诺制,便利相对人;
强化对承诺事项检查和违法处置力度,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
三、提升经营者经营自主权。允许客运班车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城区沿途下客,便利旅客出行;
允许客运站在满足基本服务功能前提下拓展旅游集散、邮政、物流等功能,充分利用客运站资源;
调整省内包车强制分类管理制度,授权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确定省内包车客运是否细分市际、县际、县内管理;
允许包车客运向下兼容运营,即省际、市际、县际包车客运经营者可以分别经营省内、市内、县内包车客运业务;
将包车客运车辆数量要求适度上调,切实做到“放管结合”。
四、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取消现行《客规》中的不满足客运许可条件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母公司许可资质从事经营活动、客运经营者延续经营优先许可等制度;
进一步明确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期限届满后,应当依法重新申请许可。
五、规范客运定制服务。
明确从事定制客运需先取得班线经营许可,定制客运车辆核定人数在7人以上;
在发车时间、上下旅客地点等方面给予定制客运车辆更大的灵活度;
增加对从事定制服务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和网络平台的义务规定及监管要求。
六、推进农村客运发展。明确了农村客运公益属性及城乡客运一体化要求;
对农村客运作出特别规定,明确农村客运班线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可以由其经营者自行决定,在乡村一端无客运站的,无需进站发班。
七、强化客运安全监管。鉴于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运距远、运营时间长、途经路况复杂,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要求在准入环节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针对行李舱载货风险高、隐患大的实际,明确货物安检、装载规范等要求,提升客车载货安全监管水平;
增加发车前安全告知、行李物品安检、包车运次时限等措施和要求,确保安全运行。
这些就是有关最近有关于客运班车的规定了,大家如果出门要乘坐这个客运班车的话,一定要了解一些这些信息,这样对大家的出行也是有着一定的帮助的!
2020新郑单双号限行新规定限行时间及范围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经费,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交通事故应急机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评估;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化建设,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机动车监督管理数据共享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挥当地公安派出所、农机管理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以及驾驶人协会的管理、劝导作用,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和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布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时公布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法制教育内容,义务教育阶段每学期安排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不少于二课时;不得组织学生在公路或者城市道路上进行体育活动。
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司法行政、保险监督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五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组织实施;
(二)教育本单位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进行考核;
(三)做好机动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保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运输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配备交通安全专职人员,加强车辆营运安全管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交客运企业、校车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监控平台,在所属车辆上安装车载终端,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第六条 煤炭、钢材、水泥、混凝土、砂石、土方等货物装载地以及物流园区、货运站(场)、港口码头的规模化经营者,应当配置符合标准的货运计量称重和监控设备,按照规定对车辆配载货物,不得放行超限超载的车辆驶出站场或者物流园区。
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或者擅自改装、拼装的货运车辆从事货物运输,不得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超限超载运输货物。第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交通警察队伍管理和警风警纪建设,确保执法公正、严格、文明、高效;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公安、财政等部门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 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第八条 机动车经依法登记,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申请临时通行号牌。临时通行号牌的申请次数和使用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九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机动车前后的规定位置各安装一面号牌,不得倒置或者反向安装;不得安装伪造、变造的号牌;
(二)汽车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
(三)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重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喷涂该车号牌号码二点五倍的放大牌号,放大牌号使用反光材料,喷涂的字体与号牌号码字体一致。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0修订)
由于交通管制措施,很多城市都会实行单双号限行的措施,那么在新郑目前最新的一个限行规定是怎样的呢,周六周日也需要分单双号通行吗,目前自2020年12月10日起开始实行单双号限行,具体情况如下。 2020新郑单双号限行最新规定自2020年12月10日零时起,新郑开始实施单双号限行!
2020年新郑限行规定是怎样的?
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天8时至晚20时实施限行。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
(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2020新郑市限行政策是怎样的?
一、限行区域
新郑市主城区:神州路以西、343国道(原炎黄大道)以北、老107国道以东、新村大道以南区域的所有道路(不含343国道、老107国道)。
龙湖镇镇区:103省道(老107国道)以东、祥云路以南、中华路以西、107连接线以北区域的所有道路
(不含103省道、107连接线、中华路)。
二、限行时间
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天8时至晚20时实施限行。
三、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
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
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客运汽车(含预约出租客运汽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道路清障及事故救援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环保、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
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各类货车(含新能源货车)除了遵守本通告规定外,还应遵守新郑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四、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乘坐危急病
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五、违反上述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公安民警路检路查予以处罚。
六、《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新政告〔2017〕16号)自2020年12月10日起暂停施行,2021年
1月1日起恢复施行。
限行时间及范围①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限行
②每天8时至晚20时实施限行!
③法定节假日和周末需要限行
2020新郑限行范围(最新)
新郑市主城区:神州路以西、343国道(原炎黄大道)以北、老107国道以东、新村大道以南区域的所有道路(不含343国道、老107国道)。
龙湖镇镇区:103省道(老107国道)以东、祥云路以南、中华路以西、107连接线以北区域的所有道路
(不含103省道、107连接线、中华路)。
2020新规限速40多少算超速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道路交通安全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遵循依法管理、高效便民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适应经济社会和道路交通发展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组织全社会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部门编制城市交通专项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对涉及道路交通的城市建设项目应当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进行道路交通影响分析和论证,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重特大交通事故、道路阻断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纳入应急管理体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本辖区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构建智能化、人性化、立体化的综合交通体系,保障交通安全,发挥交通基础设施效能,提升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九条 公安、交通运输与其他负有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职责的部门应当紧密配合,提高工作协同性,建立排堵保畅、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第十条 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应当将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道路建设规划,实施道路交通建设项目。
交通运输、住建、公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第十一条 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提供的监管手段,实施联合监管。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建立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联网,并向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开放数据传送。第十二条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查处非法生产、拼装车辆以及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成品、配件等行为。第十三条 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实施登记、检验,加强对农业机械驾驶人的安全教育,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驾驶人考试、发证和审验等工作。第十四条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卫生健康、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证救援渠道畅通,伤员得到及时救治。第十五条 商务部门应当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 气象部门应当加强对大风、大雾、暴雨(雪)、霜冻等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并将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天气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时发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和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信息。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制度,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聘用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驾驶证和身份证件登记,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义务,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管理。
2020年,这些汽车新政策将影响你!
2020年新规 高于40就属于超速,只是处罚的程度不同。车速的44km/h以下的不会扣分和罚款,达到44km/h的超速10%,扣3分,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车速达到50km/h的超速25%,扣6分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车速达到60km/h的超速50%,扣12分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根据《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下面三种情况下的超速是不记分也不罚款的:
1、在限速60km/h的路段,超速50%的
指导意见规定:在限速60km/h的路段,超速50%且未造成后果的,给予警告不处罚。举个例子,在限速40km/h的路段,你的车开到48km/h,也就是超速20%。这时是不扣分也不罚款的。若这样也违章的话,那路上的车不都是“龟速”。
2、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
除开一些货车、校车、客车等特殊车辆之外,普通车辆行驶时若超速不足10%的话,给予警告不处罚。如在限速120的高速路上,若你的车速为128km/h,超速不足7%,不进行扣分罚款处罚。
3、低于最低限速20%的
低于最低限速20%的不扣分罚款。例如在最低限速为100km/h的路段,若你的行车速度不低于80km/h是不属于违章的。但是低于这个速度就有可能因车速过慢而受罚。当然如果遇到交通事故、道路维修等因素造成的排队、低速行驶除外。虽然这样的超速不扣分不罚款,但也可能会收到罚单,就是属于“0记分、0罚款”的警告罚单,这样的罚单也是要去处理的,不然会影响车辆年检。
新交通法规的超速扣分标准表示,如果在限速40的道路上,按照时速超过限定速度的百分比来计算,最低处以50元罚款,最高处以500元罚款。部分超速的情况既不会记分,也不会罚款。这项条款是按照车辆普遍的行驶速度来规定的,虽然不进行任何处罚,但也要车主进行处理。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新规定》是由公安部修订发布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令第123号)的部分内容: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过去的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国六排放标准实施、购置税变化、年检升级等政策法规的调整影响着消费者的生活。2020年1月1日起,又有一些新的政策开始实施,下面跟随头条君来看一下,新的一年又有哪些政策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影响。
驾照实行加分制
对于很多新手或者较为马虎的车主来说,12分的驾照分根本不够扣。针对这个问题,很多城市开始实行柔性执法,开始实行驾照增分制度。
增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举报他人的违章行为,车主可以用手机、行车记录仪等记录下其他车主的违章行为交给交警,情况属实即可得到相应分数。
第二种方式是答题增分,车主可以在交通部门推出的APP上进行答题,只要答对十道题中的九道就可以获得1分,一天最多只能得1分,一本驾驶证最多可以得6分。
对于以上两种增分方式,分数不能用来累计,只可以用作违规消费。尽管分数使用起来一些局限性,但对于很多12分不够扣的车主来说,绝对是一个好消息。
此外,假如车主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发生交通违规行为,便可以获取3分驾照分,并可以累积4年。
高速公路实行分段计费
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自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将按照ETC门架系统分段计费,特定车辆按政策继续享受通行费减免优惠,但是需要在网上提前预约。
有别于现行封闭式收费模式下的出口一次性收费,分段计费模式下,ETC车辆分段计费,分段扣费;人工收费车辆分段计费,收费站出口合并收费。
分段计费,是将高速公路按照相邻的互通立交、入/出口收费站划分为一个个独立的收费区间,各收费区间分别计算费额收费的模式。每个收费区间上设置ETC门架,负责收取该区间的费用;需要计费的匝道里程,由入/出口收费站实行代收费。
对于开始实行的这项规定,头条君只想问一下,您车办ETC了吗?
新车必须搭载胎压监测
根据公安部交管部门的数据显示,我国高速公路上70%至80%的交通事故是由轮胎胎压异常引起,其中46%由爆胎引起。引发爆胎的比例中,胎压过高为20%,胎压不足为57%。
倘若车上安装了胎压监测系统,便可以实时监测轮胎气压,并在出现欠压的时候进行报警,车主可以通过该系统查看胎压情况,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因此,工信部发布了国家标准《GB26149-2017?规定》,2020年1月1日以后销售的新车必须安装胎压监测系统。
新车强制安装胎压监测无疑是提升了车辆的驾驶安全性,但对于在此之前购买的车辆没有安装的,目前还没有规定必须要安装,也无需担心年审。
进京证进入新的计数周期
根据此前发布的《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每辆外埠牌照客车一年多办理“进京证”12次,每次期为7天,限行区域延伸至通州区全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一年”并非指的是从初次办理开始计算,而是根据自然年计算,即1月1日开始进入新的计算周期。
此外,在“进京证”期届满前,车辆应及时驶出限行范围。
具体来说,未办理进京证或进京证超过时间,在限行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证的天数,并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罚款处罚,并记3分。
但是,停放在小区、单位、公司的停车场,以及路外正规停车场不违规,也不会进行处罚、不会扣减天数。因此,外埠车辆车主应当根据自己的出行办理进京证并且注意停放区域。
广州开始实行阶梯摇号
2019年12月30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通过阶梯摇号方式配置个人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的通告》,明确个人中小客车摇号指标于2020年第1期起通过阶梯摇号方式配置。
阶梯摇号方式是指将中签率与历史累计摇号次数关联,根据个人累计摇号次数共设置了4个摇号中签率阶梯,每累计参加24次摇号可增加1个摇号基数序号,即递进1个阶梯,这对于摇号多次依旧不中的个人来说大大提升了中签率。
天津小客车新政
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该《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10年。
其中,和个人相关的有,非天津市户籍人员个人缴纳社保审核条件放宽,允许“补缴”;允许累计缴纳社保达到15年且在津退休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申请指标;支持人才引进,经天津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绿卡人才、急缺人才等可按照市民待遇申请指标;小客车被盗抢满3个月且放弃被盗抢其他指标申请资格后,可重新参与摇号或竞价等。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亲属指标可申请继承,资产关联单位指标可申请调拨”等。
补贴退坡和双积分政策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规定,补贴会在2020年完全退出。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规定,在2018年不会进行双积分考核,2019年和2020年,积分比例分别需要达到10%和12%,同时,2020年,积分将分开单独计算。
尽管这两项政策和普通消费者的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是很快会通过汽车厂家间接影响消费者。补贴的退出将会给车企带来一定的成本等方面的资金压力,产品竞争也会越发激烈;双积分政策也将给车企带来前所未有的调整与发展上的压力。
对于消费者来说,市场上会更加偏向纯电动、插电混动等新能源汽车,而其产品价格与产品品质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动,暂时还不得而知。
此外,关于排放标准,政策规定,国六A阶段从2020年7月1日开始,不能销售、注册、上牌低于国六A标准的汽车;B阶段是2023年7月1日开始,不能销售、注册、上牌低于国六B标准的汽车。
但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提前执行了国六B标准,并没有按照上面的日期,比如河北省2019年7月1日以后就已经执行了国六B,北京2020年1月1日起也执行了国六B,所以消费者在购车时一定要注意车辆的排放是否符合标准,不要因大意而导致车辆不能上牌。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好了,关于“2020年交通法规新规定”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2020年交通法规新规定”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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